退貨說明
鑑賞期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後七天的鑑賞期。
鑑賞期內,若商品無任何使用痕跡且包裝完整,消費者可無條件退貨,無需說明理由。
退換貨須知
商品狀態: 商品必須保持全新未經使用狀態,且完整包裝(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原廠包裝等)。
不可退換貨情況:
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商品已拆封使用、清洗、修改或有明顯使用痕跡。
商品因人為因素造成損壞、刮傷、髒污。
商品的吊牌、標籤已拆除或損毀。
退貨流程
通知賣家: 請於收到商品七天內,透過客服信箱 cs@makavelic.com.tw 聯繫我們,告知您欲退貨的商品資訊 (訂單編號) 。
寄回商品: 請以原包裝或其他保護方式妥善包裝後,寄回指定退貨地址。
其他國家及地區:請聯絡我們査詢
退回運費
商品瑕疵或寄錯商品: 運費由賣家負擔。
更換其他商品: 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退款
我們將於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,於7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。退款方式將依您的付款方式而定。
退款方式
信用卡付款: 將直接將款項刷退至原付款信用卡帳號。